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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插花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最高按建面1:1.18调换产权

编辑:彭桂红2017-04-06 07:20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罗湖辖区内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房屋所有权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敬请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补偿方案》内容,向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一)《补偿方案》公布地点:木棉岭片区、布心片区公告宣传栏,及罗湖区电子政务网(http://www.szlh.gov.cn/mai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间: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二、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利害关系人)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在上述征求意见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或利害关系证明)等文件向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一)书面方式提交至:

1、交至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冼厚廷,电话:25191882,地址:罗湖区翠山路国防大厦1007室

2、交至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邓志峰、袁东红,电话:22257018,地址:东湖路92号东湖街道办4楼

3、交至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许满意,电话:22744165,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围岭公园(金稻田路与金洲路交汇处)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lh_cjj@szlh.gov.cn

(注:邮件标题需包含《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罗湖辖区内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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