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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行20亿元地方债券 全部用于建地铁14号线

编辑:陶倩2017-12-12 09:31内容来源:深圳商报

新闻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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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行20亿元轨道交通专项债券

为全国首例,期限5年利率为3.82%,用于轨道交通14号线的建设

深圳新闻网讯 12月11日下午,深圳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招标发行2017年深圳市轨道交通专项债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20亿元,期限为5年期,均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利率为3.82%,项目为深圳市轨道交通14号线。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国首例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新品种。国家财政部、证监会、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相关领导,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庆生以及广东省、深圳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行活动。

轨道交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我国专项债券发行试点以来,继土地储备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后的又一专项债券新品种。记者了解到,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20亿元,期限为5年期,均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本次招标面向30家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承销团成员投标倍率达4.38%,中标利率为3.82%,除商业银行积极认购19.7亿元外,本次发行券商共中标3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专项债券建设项目为深圳市轨道交通14号线。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已获得国家批复,本体工程估算总额为395.43亿元,其中195.43亿元(占总投资49.4%)为项目资本金,从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另200亿元(占总投资50.6%)按照实际使用需求分年度发行专项债券募集,通过地铁运营收入和上盖物业开发收入还本付息。深圳市财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债券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向投资者进行详细的项目信息披露,包括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分年度融资计划、发行有关安排等事项。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末,深圳市地方债合计约130亿元,目前深圳市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率分别为5.1%和0.6%,处于全国最低水平。本次债券发行严格执行法定限额管理要求,发行规模严格在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内,还本付息来源于项目自身收入,债务风险锁定在项目内。深圳市财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政府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适度举债,确保政府融资在本级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量力而行。同时,深圳市按照项目实际需求规模分年度合理融资,决不让财政资金“沉淀”。

据悉,按照财预〔2017〕89号文件要求,深圳市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在统一开展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坚持向国际标准看齐,首次实现第三方专业机构“三个”参与,提高政府公信力,避免“自说自话”。一是项目平衡方案第三方参与,深圳市专门邀请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开展核算,严格测算项目平衡方案。二是审计报告第三方参与,将项目平衡方案和审计报告分别独立评价,首次专门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项目情况,出具第三方评估意见,并随同发行文件向社会公开披露。三是法律意见书第三方参与,首次邀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随同发行文件向社会公开披露。(记者 陈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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