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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伍春仁:建议深化社区股份公司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编辑:陶倩2017-11-22 09:30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深圳上世纪90年代率先完成“两个转变”的农村城市化改造。新时期,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矛盾日益突出,土地使用权确权障碍,公司的转型发展、城市更新,管理人才培养等这些都制约集体经济做大做强。

为此,龙华区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华伍屋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伍春仁建议:一是完善股权内部流转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出台统一的股权改革指导意见,在广泛听取股份合作公司、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区分原关内关外的特殊情况,清除制度障碍,确定股权改革制度依据、操作流程,帮助股份合作公司建立合法的股权流转机制。

二是坚持尊重历史、公平合理的原则,政府统筹,公司自主实施,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启动股权改革。政府要积极组织引导股份合作公司改革股权设置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的转型和升级。

三是通过特区立法或者制定相关政策,加快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确权。土地使用权登记不明确,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对于股份合作公司、土地管理部门和土地使用者和管理者都是不利的,严重影响土地的征用、转让、租赁。

四是扶持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加快城市更新审批流程,简政放权,提高容积率。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创造良好发展条件和环境,让股份合作公司股民更多地享受发展红利,壮大集体经济。

五是制定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要“输血造人”。每年组织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一或二次的职业能力培训,培育一批善于经营运作,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社区股份公司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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