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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首宗“只租不售”宅地 房子建成须自持70年

编辑:陶倩2017-10-12 09:29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房子建成须自持70年,优先龙华工作者。

 

深圳新闻网10月11日讯(记者 张玲)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公告,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11-0323宗地的使用权。这是深圳首次采用住房全年期(全年期就是70年)只租不售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居住用地。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让龙华租赁住房用地是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供应市场的居住用地位于龙华民治街道,土地面积为20042平方米,容积率为4.5;建筑面积为90180平方米,含商业、住宅和其他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相比前期出让的居住用地,深圳此次酝酿推出的居住用地,在住房用途、人才住房占比及竞价方式等多个方面都有创新变化。

公告中明确,为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须全年期(70年)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销售、转让,这是此次出让居住用地出让最突出的一个特点。项目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而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区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优先租赁给在深圳市龙华区工作的人员。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乙方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当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此外,为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方式挂牌出让,即:

限成交地价,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77亿元,最高限制地价为人民币10.1亿元,封顶溢价率30%。

竞成交地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认成交。

竞人才住房面积,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在最高限制地价和配建人才住房面积基础上,竞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无偿移交人才住房面积多者为宗地竞得人。

记者注意到,为落实深圳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满足人才住房需求,本出让宗地配建27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的30%)的人才住房,最终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根据竞价情况得出,并与租赁住房面积联动调整,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将随之减少。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产权无偿归政府,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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