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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系全市唯一

编辑:彭桂红2017-08-07 09:06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系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标题:

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司法部表彰

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系全市唯一

近期,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系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了解,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龙华街道司法所,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站、居民委员会三级调解网络,下设10个驻点调解室及22个居民委员会驻点调解室,其组织架构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7名。2010年,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市司法局颁发的“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获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颁发的“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被广东省推荐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候选单位。

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整合各方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设立驻点调解室,实现1+1>2。除了1个龙华街道调委会外,其余驻点调解室覆盖了劳动、城建、派出所、法庭、交警中队等10个单位;二是息诉止讼,高效化解矛盾。针对要调解的矛盾点,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了解当事人生活状况、经济条件、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等,制定相应调解方案,实现“背靠背”调解方式,促成矛盾化解。此外,也可针对矛盾双方已进行诉讼程序的阶段,开展诉前联调、审前调解,有效减轻法庭办案压力;三是打造专业队伍,用专业收获信任。狠抓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召开重大、典型调解案件分析研讨会,持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同时,组建了具有27名调解员(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其中4名调解员具有律师资格)的专业调解队伍。

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91宗,涉及群众3491人,调解成功1300宗,成功率93%,防激化率为100%。(龙华新闻记者 陈欣 通讯员 齐阳 陈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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