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7-06-30 07:12内容来源:央视财经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项
31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第一条
3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五)项
33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