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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民法总则》

编辑:杨维易2017-06-23 10:07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深圳新闻网6月23日讯(记者 杨维易 通讯员 翁丽萱 吕丹红)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6月22日上午,大浪街道司法所携手高峰社区举办《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对2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法律教育。此次讲座,大浪司法所邀请了商达律师事务所的李栋雄律师担任主讲律师。

李律师围绕《民法总则》中“彩礼退不退,终于有说法”、胎儿也有继承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下调至8周岁、“做好事救人有保障了”、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为个人信息增添保护墙、Q币等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及诉讼时效延长至3年等14大亮点,结合法条、案例,图文并用,为到场的矫正人员对《民法总则》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作了生动而细致的解读。

矫正人员认真专注地听讲,在互动环节积极发表各自的看法。讲座结束后,李律师回答了矫正人员带来的法律问题和生活中积累的法律疑惑,帮助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梳理思路,探寻解决途径。

此次法律知识讲座,不但加强了矫正人员的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而且对矫正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促使矫正人员的改正不良心态,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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