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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17秋季小一初一入学申请指南出炉 略有变动

编辑:杨维易2017-04-12 23:31内容来源:龙华网

新闻提要

4月12日,龙华区正式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及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申请指南。

龙华网4月12日讯(记者 杨维易)4月12日,龙华区正式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及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申请指南。记者了解到,龙华区2017年秋季招生政策略有变动,包括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港澳籍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公办学位;不需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学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等。

小一4月22日起预报名,初一4月25日起预报名

2017年龙华区小一网上预报名时间为为4月22日10:00-5月3日18:00,届时家长可以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址:http://lhxqjy.sz.edu.cn/)—左导航栏“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按指引进入“龙华区大学区试点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5月7日-9日,各小学接受申请学位的新生递交入学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此外,初中一年级网上预报名时间为4月25日10:00-5月5日18:00,届时家长可以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址:http://lhxqjy.sz.edu.cn/)—左导航栏“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按指引进入“龙华区大学区试点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5月14日-16日,各审核地点接受申请学位的新生递交入学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7月7日,各招生学校公布小一初一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家长可对学位房锁定情况进行查询

2017年,龙华区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而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或之后,才能申请。

继续执行“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特别注意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家长可访问“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站” (http://lhjcjy.sz.edu.cn/) — “家长服务通道”的“学位房查询”,对学位房锁定情况进行查询。

还将继续执行“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政策,购买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用途,不能是其他用途,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另外,从2016年起,家长用集体宿舍申请学位时,要提交集体宿舍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龙华区港澳籍儿童可以申请公办学位。据介绍,全市已将港澳籍儿童纳入深圳义务教育服务范畴,港澳籍儿童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可以参加积分入学。

同时,家长们需要注意以下一些变化。

2017年该区秋季学位申请计生政策有调整。根据新计生政策,申请计生审核将以家庭为单位,即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将不再计分;“有政策外生育的需要处理完毕,否则家庭中所有子女申请学位时计生比对将不合格。”

2017年秋季招生积分标准有变动。一是从2017年开始将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社保参与积分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二是2017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使用《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三是2017年,该区将参照深圳市统一积分标准,届时,商品房购房合同只能用来申请学位,不能参与积分;特殊类房产(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四是申请学生父母双方必须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如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在积分入学时给予加分。

龙华区2017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稍有调整

家长们还需要留意的是,龙华区2017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稍有调整。

观湖街道伟禄雅苑、富士嘉园范围纳入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招生范围。

考虑到福苑学校九年一贯制生源的承接和原观澜二小学区范围的调整,福城街道福民社区狮径、悦兴围居委会范围内初一新生纳入福范学校、观澜二中招生范围,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申请。观城社区大航居委会(观澜河以西)不再纳入观澜第二小学招生范围。

因和平小学借址提前招生,2017年秋季与高峰学校(小一)共用学区范围,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申请,待和平小学建成后,重新划分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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