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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出租屋“热得快”惹祸引火灾 事主被拘15日

编辑:杨维易2017-03-16 10:21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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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得快”惹祸引火灾 事主被拘15日

因为一时麻痹大意,男子在出租房内违规使用“热得快”烧开水,不但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还把自己送进了班房。近日,大浪街道一男子因使用“热得快”不当,引起火灾,被龙华消防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月26日21时06分,群众报警称位于大浪街道同胜社区谭罗华侨新村3区15栋的306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龙华公安消防大队出动1个中队、3辆消防车、15名消防官兵进行救援,20多分钟后火被扑灭。现场烧毁室内的电冰箱、自行车、电视机、塑胶桶等物品,失火面积约9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2000元,无人员伤亡。

据了解,火灾发生后,龙华公安分局特调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经调查取证,此次起火原因系租户曾某在出租房内违规使用“热得快”不当引起。据办案消防民警反映,当事人曾某当天晚上9点左右用“热得快”烧水,然后锁上房门到附近超市买饮料,本想着回来水烧开就可以洗澡,不料9点半左右回到楼下时看到自己家冲凉房冒出浓烟,楼下有多人围观,才知道是自己失误造成起火。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曾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龙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潘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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