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胡安坤2017-02-23 13:33内容来源:龙华网


锦绣江南小区内广告随处可见。
紧接着,记者来到物业管理处,据工作人员介绍,广告的收入都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这部分收入会用在小区的建设上,而且,收支情况每半年都会进行一次公示,并且都会附有业主委员会主任的签名,贴在小区的进出口处。针对部分业主未看到公示的情况,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业主并没有留意。据了解,锦绣江南小区共有5处通告栏,每次公示也只会在通告栏处进行张贴。
随后,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业主反映的锦绣江南小区广告收入不公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调查了解到,锦绣江南小区是商品房小区,小区于2016年12月完成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2014年4月16日,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与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锦绣江南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第十二款和第十三款对物业公司利用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以及收益分配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利用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必须经小区业委会同意,收益纳入物业管理费,小区实行的是酬金制物业管理收费方式,物业公司的收益来源于小区业主的酬金,小区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都表示,物业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定期在小区公告栏公布了经营收支情况。
龙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如对锦绣江南小区广告成堆,具体收入从不公示的问题有疑义,可以凭有效证件到物业管理处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以及锦绣江南管理处财务收支公布表,了解小区物业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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