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胡安坤2017-02-23 13:33内容来源:龙华网
锦绣江南小区内广告随处可见。
龙华网2月23日讯(记者 胡安坤)现如今,小区已经成了各商家争相投放广告的“战场”,原本应该安静舒适的小区环境却总被一些突如其来的广告破坏了。这些广告是怎么进入小区的,广告费是多少,这笔钱又该是归谁所有呢?这一系列的问题鲜有业主了解,近日,龙华区锦绣江南小区的业主就对物业公司收入广告费的情况产生了质疑。
记者来到位于梅龙路的锦绣江南小区,刚进入小区,就发现了一处大幅广告栏,再往里走,就会发现小区内立有不少的广告板,墙壁上还贴有广告宣传画。尤其是进入住宅楼,门边的可视对讲门禁系统上也在播放广告,进门后,电梯旁贴大大小小的广告,纸质的、电子的大约有近10处。据了解,锦绣江南小区共分为四期,带电梯的住房楼大约30栋左右,每栋有2部电梯,平均每个电梯里都有3个广告,如此算下来锦绣江南小区仅电梯内的广告就有90个左右。
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他们表示对小区内随处可见的广告很无奈,当问到广告费的情况时,林小姐说到:“我不知道这个是有广告费的,没想过这些问题,就是觉得小区里有这些广告挺烦的。”


锦绣江南小区内广告随处可见。
紧接着,记者来到物业管理处,据工作人员介绍,广告的收入都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这部分收入会用在小区的建设上,而且,收支情况每半年都会进行一次公示,并且都会附有业主委员会主任的签名,贴在小区的进出口处。针对部分业主未看到公示的情况,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业主并没有留意。据了解,锦绣江南小区共有5处通告栏,每次公示也只会在通告栏处进行张贴。
随后,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业主反映的锦绣江南小区广告收入不公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调查了解到,锦绣江南小区是商品房小区,小区于2016年12月完成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2014年4月16日,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与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锦绣江南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第十二款和第十三款对物业公司利用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以及收益分配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利用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必须经小区业委会同意,收益纳入物业管理费,小区实行的是酬金制物业管理收费方式,物业公司的收益来源于小区业主的酬金,小区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都表示,物业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定期在小区公告栏公布了经营收支情况。
龙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如对锦绣江南小区广告成堆,具体收入从不公示的问题有疑义,可以凭有效证件到物业管理处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以及锦绣江南管理处财务收支公布表,了解小区物业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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