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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出最炫“文明风” 观湖首个“广场舞公约”出台

编辑:陶倩2017-01-13 08:28内容来源:龙华网

新闻提要

龙华网讯 (记者 陶倩 通讯员 李飞)“离音乐声源1米处音量值不超过110分贝,团队最外围队员处音量不超过80分贝;离周边住宅楼宇、学校等场所较近时,应确保楼宇窗户前1米处音量不超过60分贝。”1月10日,观湖街道首个“广场舞公约”正式出台,世纪广场11个“广场舞”团队组织者在公约上签字,表示将带头履行公约,减少噪声扰民、维护环境卫生,舞出最炫“文明风”。

每天清晨和晚上,伴随着《最炫民族风》、《小苹果》等“神曲”,在观湖的各个公园、广场和一些较为空旷的地带,都能看到大批广场舞爱好者在翩翩起舞。但“广场舞噪音扰民”,也成为观湖城管部门收到的最为热点的投诉。

“一部分市民想静心休息,另一部分想休闲娱乐,两方利益如何兼顾是个难题。”观湖城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对广场舞大妈态度比较宽容,认为老年人通过跳舞达到健身、交友的目的是件好事,但对广场舞音量超大、时间超长感到难以忍受。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观湖街道办决定以广场舞团队最多的世纪广场为试点,通过制定实施“广场舞公约”的形式,对“广场舞”进行规范管理。

“综合考虑居民楼距离、广场空旷度,音乐在70分贝以下,对居民影响较小。”在经过多次现场测试后,观湖城管科、综合执法科、市政服务中心及广场管理处等部门会同世纪广场广场舞、健身操等群众户外文化活动团队组织者,召开了关于规范开展“广场舞”活动工作协调会,根据环境噪声、环境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共同制订了《世纪广场市民公约》。公约对跳“广场舞”的时间、地点、音量等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和限制,做到“舞照跳,不扰民”。

同时,街道办还为巡查人员、世纪广场管理处及“广场舞”组织者代表配备了分贝仪,方便日常监管和自我约束,如果有团队违规开展健身活动,经劝导不予改正的,将取消其登记资格,让“广场舞”舞出健康、舞出文明、舞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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