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8-07-25 11:48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继上个月有出租屋因未申报居住信息被罚12500元后,近日大浪街道又有一栋出租屋的申报义务人因未及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被依法罚款160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出租屋业主、楼长和二房东为出租屋居住信息申报义务人,应及时主动申报登记人员变更情况。但是,不少申报义务人对此并不重视。7月18日,龙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继续对出租屋居住信息登记义务申报人进行围楼式检查,对没有履行申报义务的业主进行处罚。当晚,民警联合大浪社区网格中心网格员对大浪社区凯滨新村109栋的出租屋人口居住登记自主申报工作进行围楼式清查核实比对,共核实出未申报居住人员信息32人。随后,依法对该出租屋的房东处以罚款人民币16000元,并责令整改。
据了解,6月5日,龙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曾联合大浪社区网格中心对同胜社区一栋出租屋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进行围楼式清查,发现25名居住人员信息未申报,依法对相关申报义务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2500元。
龙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及大浪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出租屋人口居住登记自主申报进行围楼式清查核实比对的工作力度。(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瞿兵 陈冰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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