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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推行“双导师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编辑:彭桂红2018-07-24 17:19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深圳新闻网7月24日讯(记者 彭桂红 通讯员 李汉渠 柯遵群)7月23日下午,观澜街道组织召开推行双导师制度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专业导师+综合导师“双导师制”实施,通过对新进干部开展“导学”与“导心”双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干部素质培养体系,观澜街道经过系统调研,梳理出新进干部在公文写作、政务信息撰写、办文办会、常用纪检规定、常用财务制度、接待接访等11个方面急需提升的综合素质项目清单。在此基础之上,决定在辖区全面推行新进干部“双导师制”,即实行专业导师制+综合导师制相结合培养模式,通过工作上“导学”和生活上“导心”,帮助新进干部尽快提升能力和素质,全面适应各项工作需要。

据观澜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观澜已经制定了《观澜街道双导师制度》,规定为每位新进干部确定一名专业导师和一名综合导师,培养周期为一年,一年后进行评先奖优。专业导师由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街道科级及以上干部或业务骨干担任,负责指导新进干部学习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工作流程、操作指引等方面的知识,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结对子”传帮带,通过面对面指导、手把手教学传授专业技能和经验。综合导师由街道党政办、纪工委、组织部、宣传文化科、资财办以及党群服务中心等部门科级以上干部或业务骨干担任,以“多对多”的方式由多名导师对多名新进干部进行传帮带,通过课堂讲授、讨论会、分享会、建立微信交流群等方式帮助新进干部全面掌握机关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

会上,观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表示,双导师制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干部工作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推行双导师制作为培养干部的一项长效机制,认真谋划,狠抓落实。他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为新进干部精心挑选导师和设计培养课程,针对每一位新进干部特点,制定培养方案,明确分工责任,有目标有计划推进结对培养工作。要把干部培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站位更高,眼光更远,力争培养一批,成才一批,推动双导师制成为符合观澜实际、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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