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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元/人!深圳重疾补充保险马上要重新缴费了!

编辑:彭桂红2018-04-24 14:20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发布会现场。

深圳新闻网4月24日讯(记者 何畅)记者从“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获悉,重疾补充保险2018-2019医保年度参保缴费,马上开始啦!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深圳医保参保人可通过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只需缴29元!

参加重疾补充保险对参保人有什么好处?先看看这些例子:

例①

84岁的老奶奶曹某去年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申请赔付“万珂”12支费用达15万余元,重疾补充保险予以赔付 10万余元。

例②

66岁的大爷杨某2015年确诊为结肠癌多发转移,共申请赔付“安维汀”48支,费用达24万余元,重疾补充保险待遇按封顶线赔付 15万元。

三个医保年度共赔付3.9亿余元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重疾补充保险2018-2019年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最新情况。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保费标准执行中标商业保险公司的投标竞价。

自2015年11月1日落地实施以来,重疾补充保险2015-2016医保年度参保486万人,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 504万人,2017-2018医保年度参保625万人,截至2018年3月31日,三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 39887.39万元,受益人数33232人,单人获赔付最高额73.48万元。

目前,重疾补充保险2017-2020年合同周期的承办机构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2018-2019医保年度保费标准为29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一)团体方式参保

01适用人群

参加深圳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

2018年4月份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

原单位退休员工。

02办理时段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

2018年5月1日9时至2018年5月29日18时止

缴费时间:

2018年5月2日9时至2018年5月30日18时止

03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重疾参保”提交参保名单,1小时后再登陆平安SZ20主页(www.pingan.com/sz20),进入“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二)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01适用人群

2018年5月31日个人帐户余额大于等于4488元且在 2018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02划扣时间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18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帐户统一划扣。

03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申请:在2018年6月1日9时至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可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2018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20日。

注: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反悔的,可在2018年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申请操作。

(三)个人现金参保01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02办理时段

2018年6月1日9时至2018年6月30日24时

03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关注“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资讯,通过平安的微信公众号“ 城市一账通”或“城市一账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的平安服务窗口(办事网点名单详见http://www.szsi.gov.cn/sbjxxgk/jgzn/pcjg/) 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看完以上信息,小编觉得这些赔付案例,你可得了解一下!

重疾补充保险赔付案例

案例一

重疾补充保险赔付73万余元

邓某,女,5岁,2015年4月参加基本医保二档。2015年8月确诊白血病,后转诊市外医院行骨髓移植术治疗。2015-2016医保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合计158.69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和地补医保报销支付22.33万元,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105.97万元(其中超年度医保封顶线个人自付92.97万元),重疾补充保险待遇一予赔付73.48万元。

案例二

重疾补充保险赔付36万余元

林某,男,52岁,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2017年8月确诊主动脉夹层,行人工血管置换术。2017-2018医保年度(截至2018年3月)住院医疗费用合计241.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和地补医保报销支付174.5万元,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52.5万元(其中超年度医保封顶线个人自付21.2万元),重疾补充保险待遇一予赔付36.1万元。

案例三

重疾补充保险赔付15万余元

杨某,男,66岁,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2015年6月确诊为结肠癌多发转移。2015年12月审核通过 “安维汀(贝伐珠单抗)”使用申请。2015-2016医保年度共申请赔付“安维汀”48支,费用总额24.2万元,重疾补充保险待遇二予按封顶线赔付15万元。

案例四

重疾补充保险赔付10万余元

曹某,女,84岁,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2017年6月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2017年7月审核通过 “万珂(注射用硼替佐米)”使用申请。2017-2018医保年度(截至2018年3月)共申请赔付“万珂”12支,费用总额15万元,重疾补充保险待遇二予赔付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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