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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新疫苗纳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编辑:卢东勃2018-04-08 12:55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深圳新闻网4月8日讯(记者 余俐洁 通讯员 余励斯)4月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了《纳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预防接种生物制品目录(2018年修订)》(简称“2018版目录”),其中新增8种新疫苗。该目录将于2018年4月10日起实施。

删除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新增8种新疫苗

据悉,2018年版目录是在原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综合医疗保险预防接种生物制品目录(2011年修订)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9号)中确定的目录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后修订形成的。与原目录相比,2018版目录中删除了已退市的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同时将2011年至今进入国内的8种二类疫苗全部纳入,目录中预防接种生物制品总量由原来的29种增加至36种。

新增的8种新疫苗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简称“五联疫苗”,)、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菌苗、AC群脑膜炎(结合)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戊型病毒性肝炎疫苗、4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和2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

个人医疗保险超出4488元部分可为亲属所用

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因此,按照我市公布的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若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4488元的,超过部分可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2018版目录内的预防接种生物制品费用。

2018版目录将于4月10日起实施。此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如果想要为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预防接种生物制品费用,应先由参保人本人办理“医保账户家庭绑定”操作,办理手续有多种途径,目前最简便的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或“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各社保分局通过个人自助服务终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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