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闻

龙华法庭法官赵曼琪:融合情理法 巧断家务事

编辑:陶倩2018-01-11 08:56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工作中的赵曼琪。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在龙华法庭有一名美女法官专门调解家务事。她叫赵曼琪,能融合情理法,运用各种方式想尽一切办法平息家事纠纷。昨日,记者来到龙华法庭详细地向她请教调解家事的秘诀。

家事纠纷调解室成立

赵曼琪被委以重任

近年来,80、90后已成为离婚案件的主要群体。法院的家事审判庭,除了传统的离婚纠纷、抚养纠纷和法定继承纠纷外,还出现了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非婚同居引发的纠纷等。龙华区传统密集型产业占据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庞大,流动家庭多,家事纠纷案件持续增长,疑难问题增多,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去年8月4日,龙华区人民法院与区群团工作部在龙华法庭合作建立家事纠纷调解室。她被委以重任,专门负责家事纠纷调解。

2017年11月1日,调解室走进一对年轻80后夫妻,丈夫阿桐(化名)和妻子阿雨(化名),两人系潮汕人。婚后,两人生育4个子女(两个女孩和两个男孩)。丈夫阿桐提出要求离婚,愿意承担4个孩子的抚养费用,每个月支付8万元直至四个孩子年满18岁,由妻子阿雨抚养。妻子阿雨接受这个条件,愿意抚养这四个孩子。

赵曼琪接到案件后,细心分析了相关案情。从丈夫提出的离婚条件来看,这对80后夫妻家境殷实,夫妻二人为何心甘情愿离婚呢?赵曼琪试图了解其中真实的原因,尽可能让这对年轻的夫妻破镜重圆。然而,夫妻双方均不愿做出过多的解释。

按照阿桐提出的离婚条件,每个月支付8万元抚养费,一年就是96万元。阿桐能按时承担这笔高额的抚养费吗?按照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为了确保离婚后阿雨能够顺利抚养四个孩子成长,赵曼琪决定让阿桐写下保证书,责令其按时履行调解协议。

事后,赵曼琪说,由于家事纠纷带有一定的情感因素,为了帮助当事人“好聚好散”,她会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反馈,确保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案,让双方当事人满意。

调解工作背后涌动

暖暖人情关怀

在调解中,总是遇到夫妻双方因为琐事争吵不休,琐事虽小但时间长了也给婚姻感情造成巨大裂痕。在她看来,司法不该只有单纯的判决功能,也该拥有调整、修复、救治的功能,调解工作背后还应该涌动暖暖的人情关怀。

2017年7月7日,赵曼琪接到一对打工夫妻前来调解离婚。刚进门,他们俩开始争吵不休。丈夫阿军(化名)指责妻子阿香(化名)不管孩子学习和生活,妻子指责丈夫经常很晚才回家。赵曼琪待双方平复情绪后,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既然已经走到一起,从维护家庭的角度出发,还是应该互相谅解,不要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孩子着想。”但是他们依然提出离婚,而且还为他们女儿抚养费用争执不下。

从保护妇女以及未成年人的法律角度出发,按照有关规定,赵曼琪进行依法调解,婚生女儿由阿香抚养,阿军每个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完成学业,女儿的教育费用以及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由两个人各承担50%。最后,两个人拿到调解书后好聚好散。

据了解,2017年2月至12月期间,赵曼琪收案490宗。这些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在获得领导认可的背后,离不开她的独立思考和注重提升专业素养的自我要求。

工作精益求精

认真梳理归纳复杂案件

赵曼琪说,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许多时候并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大部分当事人因一时情绪激动而陷入情感危机,导致越闹越僵。她劝诫年轻的夫妻对感情“且行且珍惜”。从这个方面来讲,家事调解法官的调解工作意义重大,有的时候甚至能挽回一个家庭。

在调解和审判家事纠纷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案件,她总是花上更多时间梳理归纳,以精益求精,保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长时间调解和审判家事案件,她得出三条结论:一是法官要有独立的价值判断。家事案件多半因情感而起,法官的道德判断与价值取向往往决定案件的走向。“法官要有价值判断的自信,才能引导好当事人。”二是要融合情理法,合理运用风俗习惯等地方性知识处理家事纠纷。三是倾听民意,注重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尽量让双方满意。

龙华新闻记者 宋彪 通讯员 苏华文/文 记者 蔡维泽/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