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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85个“路长”上岗 促进交通文明大提升

编辑:陶倩2017-12-08 08:50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按照定时、定点、定人、定责的“四定”原则,强化“路长”责任,特别是周一至周五上下班高峰期。

 

    龙华路长制将会这样做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王雪敏)今后,不仅我们身边的河流有“河长”,大路小路也有“路长”来负责了!龙华“路长制”有哪些特点,将怎样推行并保障效果呢?记者也进一步了解到相关情况。

据介绍,全区85个主要交通路口将迎来“路长”,这些路口普遍人流、车流密集,路况复杂。记者看到相关名单,大和路人民路口、布龙路梅龙路口、东环一路和平路口等都在列。

龙华区按照定时、定点、定人、定责的“四定”原则,建立“路长包点负责制”,抽调专人挂点辖区内各重点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巡查督导等常态化交通文明提升行动,强化“路长”责任,特别是周一至周五上下班高峰期,周六、周日高峰期要保证人员在岗在位值勤。

关于“上岗”人员的组成:一是交警部门调配充足的警力牵头进行交通执法,组建交通路口专项整治队伍,每个路口必须安排1名民警包点,同时安排2名或以上辅警在路口执勤,依法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每个路口至少安排1名干部职工作为“路长”包点,同时安排2名或以上专职劝导人员(不含义工),动员市容巡查员、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参与交通整治行动。三是群团部门要招募义工参与交通劝导工作,重点路口配备4名或以上、其他路口配备2名或以上义工。

同时,将重点对85个主要交通路口的交通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迅速补齐交通设施短板。并严格对照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各项测评标准,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每月对85个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测评考核,将每月交通文明测评成绩汇总,按20%的权重系数纳入全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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