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17-12-07 09:08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匡金营 潘佳荣)一些习以为常的用电习惯可能隐藏很大的安全隐患。日前,大浪街道一租客因出门未断电导致水壶烧干,从而引起火灾,被龙华警方依法罚款500元。
11月28日16时许,大浪街道龙胜一队小区9栋一出租房着火,接警后,龙华公安分局龙华派出所消防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救援,所幸处置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民警调查发现,租客方某妙于当天上午11时用电热水壶烧水,发现停电便去上班,离开前未切断电热水壶电源。下午来电后电水壶恢复工作,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因长时间通电烧水导致电热水壶故障引发火灾。现场过火面积6平方米,烧毁了衣物、家具、家电等物品,造成财产损失约5000元人民币。目前,方某妙因过失引起火灾被龙华警方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使用家用电器后未及时关闭电源,导致电器故障而引发火灾的事故屡有发生,为此龙华消防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使用家用电器后,应当及时关闭电源,谨防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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