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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街道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编辑:陶倩2017-12-04 09:2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吴春华 通讯员 柯丹萍)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日前观澜街道在桂花河滨公园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本次“12·4”宣传活动由观澜司法所主办。活动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主题开展。为使群众更加深入了解“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设立背景、发展历史,认识《宪法》知识、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报告内容等,观澜司法所在展位设置上以教育群众法治知识为抓手,通过设置律师咨询、法律宣传及知识竞答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教育服务,普及与群众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全面建立群众宪法观及法治意识。

据统计,此次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接受群众咨询120多人次,悬挂横幅两条,近800人受到法制教育,宣传效果显著,获得群众一致认可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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