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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编辑:陶倩2017-09-22 09:3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昨日上午,龙华街道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授牌仪式举行。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吴雪平 通讯员 王娟/文 记者 蔡维泽/图)昨日上午,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授牌仪式,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龙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苗宁礼等参加活动。

近期,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这也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授牌仪式上,在苗宁礼等领导的见证下,市司法局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匾交予龙华街道。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对龙华区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徐鹏表示,龙华区人员密集、各类矛盾纠纷多发,区委、区政府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尤其是联动协作机制效果突出,又善于借助社会力量和现代化技术手段,人民调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苗宁礼对市司法局的指导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在市司法局指导下,龙华区目前已构建较为完善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在此基础上,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专业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增强调解力量的联动,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稳定第一防线、矛盾纠纷化解第一渠道的作用,推进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同时也希望市司法局能把更多的改革创新试点项目落地龙华。

据悉,龙华区目前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64个、调解室47个,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街道、社区三级的全覆盖,探索出社会矛盾从被动治理到主动化解的新路子,基本实现“哪里有民间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年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6000余宗,调解成功率达95%。

作为龙华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典范,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三级调解网络。其下设10个驻点调解室,覆盖了劳动、城建、派出所、法庭、交警中队等10个单位,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另外还有22个居民委员会驻点调解室。自成立以来,龙华街道司法所狠抓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平时召开重大、典型调解案件分析研讨会,持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目前27名调解员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其中4名调解员具有律师资格。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91宗,涉及群众3491人,调解成功1300宗,成功率93%,防激化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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