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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重点任务

(三)成立医疗集团理事会

编辑:彭桂红2017-08-01 17:24内容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新闻提要

    医疗集团建设的重点在于区里各部门之间形成有效的衔接,这需要机制、体制的保障。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以及市医改办的指导意见,为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将成立区医疗集团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集团院长负责制。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执行副理事长各1名,理事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区长担任,执行副理事长由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8名,其中配备1名财务理事,由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余7名理事,由区委(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创新局、龙华社保分局主要负责人、卫计局分管负责人(2名)组成。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理事会履行决策权和管理权。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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