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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买辆车 4S店还要加价好几万 用什么来维权?

编辑:林玟珊2017-07-25 07:18内容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新闻提要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在一家马自达4S店内,销售人员列出的报价单上,同样涵括保险、按揭服务费、上牌费等。

  遭遇捆绑消费消费者如何维权?

  随着7月1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4S店也有了应对之招。将以前明面上的加价行为转换成了更加隐晦的方式,由现金的加价方式变成了指定保险产品、提高上牌费用和按揭费、搭售汽车配饰的形式。

  如果消费者答应这些条件,就可以早点提车,如果不答应,那就只能是无限期等待。消费者为了早点提车宁愿加价,这样一来,就变成了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局面。 也有一些4S店招数更损,干脆在购车合同里,让消费者写上自愿选择捆绑消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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