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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买辆车 4S店还要加价好几万 用什么来维权?

编辑:林玟珊2017-07-25 07:18内容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新闻提要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在一家马自达4S店内,销售人员列出的报价单上,同样涵括保险、按揭服务费、上牌费等。

  新规定不得强制交钱公司仍要强制付钱

  邱先生在深圳工作多年,今年七月份,他前往一家名为宝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车,想要购买一部宝马的五系新款轿车。

  邱先生说,当时准备购车时,宝马官网上显示的官方指导价格是498900元,由于他当时急于要车,所以直接支付了定金10万余元,其中包含他自己定制的一些设备,但在付款结束后,4S店销售人员却告诉他,这只是裸车的费用,另外还有1万元的新车大礼包,2万元的保险,5000元的上牌费,甚至还有一笔购车贷款时需要支付金融服务费等等! 杂七杂八的加起来,有近5万元的杂项。

  邱先生说,他自己就是从事金融行业的,看到了新出台的“车辆销售办法”,他发现有很多杂项费用是不需要强制缴纳的,于是希望销售人员能够减免这些费用,但销售人员说,这些都是公司规定必须要缴纳的费用,不然就无法正常签订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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