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7-06-14 07:23内容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记者13日从淮安市淮安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纵火案,案件导致公交车驾驶员被烧伤,纵火男子后自杀身亡,当时公交车上无其他乘客。
6 月 12 日清晨,
淮安市淮安区
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突然发生火情,
公交车被完全烧毁,
事发后,一度引起市民关注,
大家也对起火原因众说纷纭。
有的说是人为纵火,且有人受伤,
有的说就是一起公交车自然事故。
(公交车烧成了空壳 图片来源网络)
多么希望只是一场意外
多么希望没有人受伤
然而,事实的真相令人痛心
犯罪嫌疑人伤害了他人
自己也付出了代价……
扬子晚报记者13日从淮安市淮安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纵火案,案件导致公交车驾驶员被烧伤,纵火男子后自杀身亡,当时公交车上无其他乘客。
夫妻一场,为何下此毒手?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邓某新(男,52岁)与沈某利(女,39岁,均为涟水县人)原系夫妻关系,离婚后因交往期间所花费用问题产生矛盾。12日5时许,邓某新驾驶摩托车窜至马甸镇卫东村桥头,拦停沈某利驾驶的农公交(车上无其他人员), 将装有摩托车油箱内放出汽油的塑料瓶带上车并点燃,致沈某利被烧伤(无生命危险),农公交被烧毁。
嫌疑人邓某新作案后逃离现场,
在家中自杀身亡。
目前,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来源|扬子晚报(yzwb20102806)综合 扬子晚报记者 朱鼎兆 、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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