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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上了!京东天猫互撕,强迫商家二选一?到底咋回事

编辑:彭桂红2017-06-12 07:24内容来源:新华网

新闻提要

《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电商促销“二选一”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年一度618电商大促打响,消费者在得到好处的同时,部分商家却犯了难。据媒体报道,某电商平台在自己力保的服装品类上,要求相关品牌商必须退出其他平台618的活动。往年仅在双十一期间上演的“二选一”选边站队,今年在618年中购物节中也出现了。

  那么,备受争议的集中大促“二选一”,在工商总局已有部门规章的前提下,为何还是屡禁不止?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平台和商家又各自应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由工商总局制定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部门规章《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可谓专门针对类似双十一、618等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规范的规章。

  《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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