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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处罚!未履行“门前三包”一门店被罚款千元

编辑:彭桂红2017-05-27 10:56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5月25日,民治街道执法队对民治社区沙元埔村“生活好生鲜超市”违反“门前三包”(包市容、包卫生、包监督)规定,从店铺内往门前街道扫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处以罚款1000元。据悉,这也是龙华区首例因从门店内向门前街道扫垃圾而被处罚的案例。

据了解,该生鲜超市门前道路上经常存在废弃的蔬菜果皮等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过路行人的安全。此前,民治社区工作站和执法队执法人员已经多次提醒和督促,要求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规定,做好门前卫生工作。25日,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该店将玉米皮等垃圾从店内扫出堆放在门前道路上,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9条第三款,对其作出1000元罚款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当事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的影响,表示一定会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据介绍,为建立“双提升”工作的长效机制,民治街道在全辖区市政道路所有沿街门店和城中村内所有一楼门店推行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由执法队依法进行处罚,一年内因超门店经营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龙华新闻记者 王雪敏 通讯员 袁甲清 刘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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