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你损失的不只是钱,还有社保等多项福利!
编辑:彭桂红2017-04-27 14:12内容来源:央视财经
新闻提要 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应发工资≠应税工资
应发工资,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应税工资即劳动报酬在扣除免税项目后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部分。此处提到的“劳动报酬”,即应当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中所有的组成项目,都在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
应税工资=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个税起征点(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