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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公安部民政部双双提醒一事,已有很多人被骗!

编辑:彭桂红2017-04-27 14:18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闻提要

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示要警惕三种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以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不是一个新词,然而披上“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的外衣后,非法集资的迷惑性大大增强。

  25日,公安部和民政部提醒广大民众务必注意警惕。公安部还重点提醒,防范非法集资要注意九种现象。

  非法集资案件数及涉案金额“双降” ,但形势依然严峻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中的十三个部门25日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根据座谈会上透露的消息,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

  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次出现“双降”,前两年案件集中爆发、急剧攀升的势头已经有所遏制。但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大案要案频发,化解处置压力依然较大。

  资料图 广东省公安厅某次打击非法集资行动中缴获的涉案物品陈骥旻 摄

  非法集资“穿新衣” 呈现“下乡进村”趋势

  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分析,当前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也是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从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向理财、众筹、期货、虚拟货币等纯粹“资本运作”转变,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很强,防范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

  此外,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呈现“下乡进村”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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