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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湖开出31份未履行自主申报义务罚单

编辑:卢东勃2017-03-28 22:01内容来源:龙华网

新闻提要

龙华网3月28日讯(记者 周锦春 通讯员 邝志豪)3月27日,观湖网格中心联合派出所开展居住信息自主申报清查专项行动,在清查樟坑径上围工业区某科技公司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主动申报员工居住人员信息的行为,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相关规定,派出所民警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这是今年3月份以来,观湖街道开出的第31份申报义务人不配合自主申报义务罚单。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信息申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出租屋业主、自购(建)房屋所有人等具有申报义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吃罚单。

观湖街道自推行居住信息自主申报以来,通过设置自主申报点、楼长申报培训等方法,利用上门走访、摆摊宣传、网络平台宣传等方式,加强推进居住登记自主申报工作。针对少数“钉子户”不主动履行申报人员信息义务的情况,观湖网格中心联合松元派出所开展居住信息自主申报清查行动,重点对辖区未履行居住信息自主申报义务的业主和企业进行清查,3月份以来查处案件31宗,罚款1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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