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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品 观澜一五金店主被拘留5日

编辑:卢东勃2017-03-26 23:26内容来源:龙华网

新闻提要

龙华网3月26日讯(记者 周锦春  通讯员 周瀚 袁励)工业酒精、稀释剂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运输都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日前,林某华在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大街经营的五金店内违规储存工业酒精和稀释剂,结果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月21日下午,龙华观澜派出所民警依法对位于观澜街道新澜大街2号某五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违规储存了12桶(6千克)工业酒精、5桶(7千克)正高力稀释剂。这些都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而店铺周边均是居民楼,如果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依法收缴了以上易燃易爆化学品,并将店主林某华(男,44岁,深圳龙华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目前,违法嫌疑人林某华因在店内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被行政拘留5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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