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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这项调整,关乎你的就业、晋升和工资!

编辑:杨维易2017-03-10 07:22内容来源:新华网

新闻提要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又取消165项国务院部门及其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92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20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又取消165项国务院部门及其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92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20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

  大量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取消,意味着人才评价方式的改变。那么,哪些是未来含金量较高的行业呢?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还有哪些新变化、新进展?一起来看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公示内容有调整

  按照国务院要求,2016年12月16日至22日,人社部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进行了公示。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这些内容有最新调整:

  1

  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86项“关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并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第37项“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

  2

  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关于健康咨询服务人员”中增加“健康管理师”;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中增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创业指导师”;在“关于餐饮服务人员”中增加“茶艺师”。

  3

  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7项“关于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轨道列车司机)”实施机构中的铁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修改为国家铁路局;在第72项“关于生活照料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的实施机构中增加民政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4

  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75项“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野生动物保护员、野生植物保护员)”替换为“关于森林经营和管护人员(护林员、森林抚育工)”,实施机构维持不变,仍为林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5

  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5项“关于航空运输服务人员”、第6项“关于道路运输服务人员”、第8项“关于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等3项职业资格的资格类别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关于增设部分职业资格和其他调整实施机构等问题,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在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后适时进行调整。

  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将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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