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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街道铁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编辑:杨维易2017-03-07 09:57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近期,观澜街道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拉网排雷”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单位联合观澜派出所、牛湖派出所坚决加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各种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铁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一周内行政拘留5人。

2月27日下午,牛湖派出所消防民警李河斌、社区警长王少成联合安监等部门对君子布西凌28号一楼出租房进行排查时,发现该出租屋一楼小作坊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约12升。当场口头传唤该小作坊负责人龙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龙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该出租屋二房东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训诫,并因未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月28日9时许,牛湖派出所专职消防民警凌荣带领队员对深圳市诺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一男子在进行气焊时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经询问,该男子为文某,未曾办理电、气焊上岗资格证,系该公司雷某指使安排操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遂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雷某因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行政拘留十日,文某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行政拘留五日。

2月27日14时30分,观澜派出所消防监管队民警在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澜物流货物中心的“深圳市永泰兴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负责人覃某在公司对面堆货场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氧甲基乙基甲酮溶剂”(共6桶、每桶20升)。随后,观澜派出所防火监督员将该公司老板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违法行为人覃某(男,29岁,四川人)对自己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过氧甲基乙基甲酮溶剂”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覃某已被观澜派出所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月1日16时9分,观澜派出所防火监督员在“拉网排雷”专项行动中联合街道安监部门查处位于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桂花路250-7号(龙华新区观澜华彩装饰材料商行)内非法储存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随后,观澜派出所防火监督员将经营者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违法行为人莫某某(男,33岁,广东陆丰人)对自己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莫某某已被观澜派出所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通讯员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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