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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一家4S店消防不过关 擅自营业被罚6万元

编辑:陶倩2017-02-16 09:44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在消防验收不合格、消防安检不过关的情况下,竟然擅自开张营业。近日,民治街道华南国际物流园一家4S店因消防验收不合格、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被龙华消防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6万元的处罚。

日前,龙华警方开展“拉网排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时,民治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民治街道华南国际物流园10号仓一家4S店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营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据悉,该场所主要经营汽车销售和维修,使用面积为9990平方米。随后,龙华消防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该4S店存在的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对该4S店存在的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营业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在此,龙华消防监管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开办单位场所要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安全检查,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如违反法律法规擅自营业,将受到法律惩处,实在得不偿失。(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潘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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