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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街道一企业一年多次消防违法 罚款累计金额11万

编辑:陶倩2017-01-13 08:46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如果能把火灾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一年来十几万的罚单就可幸免了!近日,龙华街道一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心存侥幸,仓库未按照规定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在接到公安机关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被区消防监管部门处以罚款45000元。这是一年以来该公司第3次受罚,累计罚款金额11万元,对周边企业单位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据了解,2016年8月15日,油松派出所防火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龙华街道清龙路12号A栋、B栋1-2楼的伟长兴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仓库内未按照规定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消防民警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4个月内按规定整改完毕。12月19日,期限届满后油松派出所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仓库仍未按照规定设置有效防火分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龙华警方对该公司的消防违法行为加重处罚金额人民币45000元。

据了解,该公司于去年3月初因未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被龙华消防监管大队罚款5万元,其消防安全责任人也被罚款1万元;9月份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又被龙华消防监管大队罚款5千元。

据办案消防民警介绍,“该公司主要从事成品电脑机箱、外壳的包装,包装材料为纸箱,员工有1100多人,这么大的厂房内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若不慎发生火灾,极容易造成火势蔓延导致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

龙华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大队长林积光表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各企业单位要时刻谨记:“企业不消灭隐患,隐患就要消灭企业”。(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潘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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