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闻

龙华开出深圳首张医疗条例罚单 罚款6000元

编辑:陶倩2017-01-05 09:17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1月3日是《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医疗条例》”)正式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这一天,龙华新区卫生监督所开出深圳首张《医疗条例》罚单,大浪街道一家名为肖某某西医内科诊所的医疗机构因未遵守《医疗条例》规定,药品及医疗服务未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开具处方笺与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名称不一致,而“吃”到了《医疗条例》实施后的首张罚单,罚款金额为6000元。

根据1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应当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关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并公示诊疗时间、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龙华卫监人员在肖某某西医内科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无公示上述信息,且诊所负责人也承认因疏于管理,并无公示过上述信息。

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诊所开具的处方笺上诊所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一致。根据《医疗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医疗机构的牌匾、印章和医疗文书中的机构名称应当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机构名称相同。

依照《医疗条例》规定,龙华卫生监督所依法对该诊所进行处罚,开出了6000元罚单,再次证明深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医疗违法执业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任何医疗机构都必须依法履行《医疗条例》有关规定,否则都有可能被处以更高更严厉的罚款。

据悉,这是《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全市开具的首张罚单。(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黄海霞 吴元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