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龙华区从源头铲除“套路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毒瘤

编辑:陶倩2019-04-12 08:51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龙华区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经济领域扫黑除恶重点整治行动,对非法高利放贷、经营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等不法行为亮剑。

      链接

“套路贷”里的“套路”深

●以“小额贷款公司”招揽生意

打电话、发传单,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用“无抵押、低利息贷款”引诱被害人上钩。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没有金融资质。

●在合同上玩猫腻

如果有人需要借款,嫌疑人会拿出一沓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借款人签字。因为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借款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额度等重要条款。

●制造“证据链条”

除了合同,嫌疑人还会要求借款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有的还会要求借款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另外,嫌疑人会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然后让借款人到银行柜台提取现金,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最后,嫌疑人只允许借款人拿走实际借款金额,其余虚增款额还需还给嫌疑人。

●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

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即便借款人到期想主动归还借款,嫌疑人也会故意“玩失踪”,不接电话,一直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之后,嫌疑人便单方面宣称、认定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手续费”等,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借款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的情况下,“放贷人”的员工会“好意”帮借款人“指一条明路渡过难关”,即给借款人介绍到另一家贷款公司借款,由另一家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从而债台高筑。

●软硬兼施“索债”

嫌疑人之前的种种套路,都是为了最后一步——索债。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法院保全、拍卖借款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各种非法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强迫对方偿还“债务”。据《天津日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