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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促进局拟组织开展第二批产业载体认定工作

编辑:胡安坤2018-04-11 07:04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金璐 通讯员 钟海周)区经济促进局拟组织开展第二批产业载体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业)可积极进行申报。记者昨日从区经促局获悉,获得示范、优秀、先进三个等级认定的产业园区将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产业载体认定需要达到“硬指标”,如园区产业定位明确,符合龙华区产业导向和产业布局规划,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园区所定位的产业集聚度已达到30%以上;园区企业产值(营业收入)不低于(60/30/10)亿元或税收不少于(5/2/1)亿元,且园区入驻企业(注册地在龙华区)不少于(20/15/10)家等等。

各产业园区(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评估认定标准,评估结果基本符合要求的产业园区,可按要求填写深圳市龙华区产业载体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将申请表及申请表附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纸质材料的形式递交到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国鸿大厦2栋109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jjfwj@szlhx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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