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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对锂电池企业“亮剑”

编辑:陶倩2018-01-29 10:01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康碧艳 刘凌峰 范小辉)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锂电池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近日,区安监局开展了第十五期“安监亮剑”统一执法日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锂电池使用企业,特别是锂电池仓库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电池使用企业电池、电芯储存情况,检查是否独立设置储存仓库,是否使用实体墙、防火门将仓库与其他区域分开,是否设置烟感、温感探测器,是否设置独立对外的事故排风装置,电池货架是否使用不燃烧材质制作等,坚决清理仓库存在的“二合一”“三合一”现象。同时,结合龙华区锂电池监管经验,要求出厂前的电池蓄电量不能超过30%,电压控制在3.7V以下,切实消除各类隐患。

除严格执法外,执法人员还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进行案例及技防知识宣传,在现场通过微信群向企业推送了各类安全资讯,做到有“教”而“罚”,让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获得长足发展。此外,各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企业过程中,还对企业义务消防队开展突击检查,督促各义务消防队做到动中备勤。

记者获悉,此次统一执法专项行动共计检查企业30家,开具执法文书67份,发现隐患116项,查封企业2家,拟立案处罚2家,拉练11支义务消防队伍。接下来,龙华区安监局还将持续开展包括“安全清仓”在内的安全整治,严防死守,全力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平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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