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18-01-02 09:50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市发改委出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新规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体有哪些变化?
会给你带来哪些影响?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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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规范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粤发改规〔2017〕5号)等有关规定,12月29日,深圳市发改委就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出台了 最新的收费政策,全市范围内具有经营服务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均按规定执行。
根据该通知,深圳市停车收费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下同) 和市场调节价。
具有自然垄断性和公共公益性
停车设施实行政府定价
实行政府定价的范围包括:
1、具有自然垄断性和公共公益性的停车设施,具体如机场、码头、车站、口岸以及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旅游景区(点)配套停车设施;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配套停车设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园、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音乐厅、书城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3、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
实行政府定价的范围停车收费政府定价遵循差别化原则。政府制定和调整停车收费时,需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不同车型的机动车停放服务 实行差别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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