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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法庭执行员李振中:心怀责任正义之心

编辑:陶倩2017-12-21 09:04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李振中给工人发放执行回来的工资。

 

他手中没有利剑,但依然能够帮助受害者挽回自己的损失,让侵权的违法者受到惩处;他是一名普通的法院执行员,却能以最快的速度厘清案情,破解侵权之锁。责任和正义之心时常让他在夜深人静时还想着一宗宗尚未了结的执行案件。因为侵权者依然逍遥法外,受害者正守望他的回复。于是,在三年时间里他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71件,结案1673件,结案率89.4%,无涉诉上访案件。他就是观澜法庭执行员李振中。

出手快且准 让侵权者难逃法律制裁

今年6月初,正在办公室办案的李振中接待一名劳务工师某。他说,他在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打工半年多,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他向龙华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后,该公司依然不付工资。当天,师某向李振中出具了劳动仲裁部门作出的仲裁裁决书。该仲裁裁决书裁决: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师某30000元工资。他只好到这里求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在立案庭申请立案执行。

该案件受理后,李振中迅速查阅了案件,并向师某了解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发现该公司因对外欠债过多,可能倒闭且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有可能无法执行到位。于是,他立即特案特办,及时对该公司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和控制,迅速冻结了该公司银行存款。“像这类劳资纠纷案件,首先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查清楚用人单位财产情况,如果稍有拖延,用人单位老板就会转移财产卷款跑路。否则,即使能帮助工人追回工资,那也要耗费很长时间,关键工人耗不起。”李振中说,案件虽简单,但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是执行案件能否成功执行到位的关键。

今年7月1日,原本不抱希望能追回工资的师某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写上“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送到李振中的手中,表示不胜感激。

明察秋毫 令负债者无法赖账

吴某向深圳市某投资公司借款12万元,还款期届满后,吴某因缺乏资金无法偿还。于是,深圳市某投资公司向法院起诉吴某,要求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生效后,吴某依然没有偿还借款。该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李振中接到这份案件后,对吴某的财产进行了多次查询,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此时,申请人也失去信心,觉得自己无法追回欠款,打算放弃。李振中经过思考,想到曾经当过老板的吴某怎么会连12万元都还不起呢?是否还有其他的财产?也许吴某在其他法院还有其他的案件。李振中在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基础上经过调查,发现深圳某法院也有吴某的案件。经向该法院询问,得知该法院查封了吴某的房产,该房产处分后的价款足以清偿吴某所欠深圳市某投资公司的借款。于是发函给该法院要求参与分配,最终该案得以执行。

李振中说:“执行中,多思考一下,多细心一点,也许就能多成功执结一个案件,就可以帮受害者挽回损失。”

虚心好学 撰写心得发表多篇论文

在同事眼中,李振中还是一名爱学习的人。除了工作狂之外,他抽出仅有的时间撰写总结自己在执行中的一些经验,希望能创新执行方法,真正做到人性化执行,把法理情理融为一体。他说,执行员这一角色代表的是司法的公正严明,是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重要保障,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如何真正做到把法理情理融为一体实现人性化执行,他们一直在探索,丝毫不敢懈怠。

自从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以来,他一边工作,一边思考一些问题,并撰写心得和体会。在负责执行工作期间,任执行指挥中心要情联络员,负责处理执行局一些综合性事务,并撰写了2012年执行局的调研报告《关于民商事裁判瑕疵问题的调研》。

在民二庭工作期间,李振中担任该庭室内勤以及庭长跟案助理,先后协助庭长完成庭内多项工作并协助庭长以及其他法官办理案件325件。在办理案件中,他积极撰写信息简报,并先后在《司法研究》、《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以及该院《法治宝安》等刊物上发表《帮工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研究》、《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研究》、《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探讨》等多篇论文,其中,《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探讨》 获宝安法院2013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龙华新闻记者 宋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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