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17-12-04 09:37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吴春华 通讯员 李晓宝)日前,观澜街道新澜社区携手观澜派出所、街道安监办,组织周边群众和商户,在新澜社区马沥围仔158号召开“11·29”火灾现场警示会。
据悉,11月29日16时45分,在新澜社区马沥围仔158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附近多家居民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
当天下午,新澜社区义务消防队队员带着周边群众和商户来到火灾现场楼下,一股烧焦的刺鼻味迎面扑来。观澜派出所消防民警许警官向大家详细讲解“11·29”火灾经过、处置措施、主要教训以及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紧急疏散逃生的方法。参加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在火灾现场进行警示教育的确受益匪浅,不仅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也增强了抵御火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目前,进入冬季,用电用气量大,是各类火灾事故的高发期。新澜社区要求沿街门店、“三小场所”、辖区租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同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置到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消防管理,严禁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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