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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楼市再出大招,30年前楼市政策重出江湖!

编辑:彭桂红2017-09-06 07:33内容来源:央视财经

新闻提要

9月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30年后再次祭出土地划拨制度!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一重磅消息突袭楼市。

30年前的楼市政策重出江湖!

9月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30年后再次祭出土地划拨制度!

土地划拨制度

土地划拨,顾名思义,就是计划拨付的,没有经过市场拍卖流程,免除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和一般有偿出让方式相比,土地划拨主要区别有两点:

1、划拨土地没有土地出让金,只有补偿、安置等费用;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不得改变用途。

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来看,划拨方式只能用于四种用途:

1、行政管理、文体医疗、教育科研、社会福利、文化遗产、宗教及特殊等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供应、环境卫生及其他公用设施,广场等用地。

2、区域交通、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交通场站及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但社会停车场、加油站、独立占地的加气站和充电站除外。

3、只租不售的人才和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用地。

4、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和水利等设施用地。

与以往的土地划拨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变化最大的是,将“只租不售的人才和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用地”纳入土地划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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