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7-08-18 00:29内容来源:经济生活报道
黄先生在龙岗三联村一栋居民楼拥有七套房屋,在别人眼里,这就是幸福的包租公。黄先生表示,与他产生矛盾纠纷的不是别人,正是该栋楼的原房东张女士。
上任房东 留下债务
黄先生表示,2008年11月5日,他从上一任房东黄某手里购得该栋楼102至702的房屋使用权,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房产转让协议书,协议第三条明确列出,房屋转让前如有债权、债务纠纷,法律责任都由上一任房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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