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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举报外地大客车违法最高奖2000元!

编辑:彭桂红2017-08-17 07:25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经交警大数据平台统计,在我市活跃的外地大客车达11028辆,其中,外省籍3442辆、占31.21%,本省外市籍7586辆,占68.79%。根据市交委提供的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进入我市各客运站、配客站运营的外地大客车约3400辆,占30.83%,不进入客运站的车辆占69.17%。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许可馨)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严管!举报外地大客车违法最高奖2000!》,全文如下:

  坐上一辆有隐患的大客车

  一路上都心惊胆战

  在深外地大客车数量增长

  许多大客车存在安全隐患

  来看交警大数据分析

  

  外地大客车的情况分析

  1

  在深外地大客车超一万辆

  仅三成进入客运站

  经交警大数据平台统计,在我市活跃的外地大客车达11028辆,其中,外省籍3442辆、占31.21%,本省外市籍7586辆,占68.79%。根据市交委提供的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进入我市各客运站、配客站运营的外地大客车约3400辆,占30.83%,不进入客运站的车辆占69.17%。

  2

  超过600辆无营运资质

  近三成状态异常

  经对不进站的外地大客车进行数据比对,深圳交警发现,在不进站运行的外地大客车中,有674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营转非”,按规定不具备营运资质。而从车辆状态看,有近三成状态异常,其中:达到报废标准的有3辆,逾期未审验有93辆,违法未处理的有1844辆。

  3

  外地大客车车均违法数

  高于我市客运车辆

  在交通违法方面,不进站外地大客车中共有超过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共236辆。按照违法宗数与违法车辆比对,此类车的车均违法数为1.66宗,高于我市大客车的1.59宗。

  4

  不进站外地大客车交通事故

  担责率为63.64%

  经对2017年以来在我市的交通事故情况进行统计,此类车发生交通事故共有33宗,其中在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共21宗,占比为63.64%,远高于我市大客车43.33%的事故担责率。

  为解决外地大客车的这些隐患

  深圳交警从多角度入手

  从严管理外地大客车

  

  外地大客车的管理措施

  1

  隐患“清零”,源头管控

  一是落实抄告制度。对在深从事运营的外地大客车的交通违法、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 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信息抄告相关管理部门,通报企业,要求解除聘用。

  二是开展源头排查。联合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全市各汽车客运站、配客服务点对入场的外地大客车及驾驶员进行排查,对存在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报废等情况的车辆和人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2017年8月16日上午,深圳交警光明大队铁骑接到大队情报中心指令,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粤S号牌长途大巴驶入光明辖区,铁骑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出动,于上午9点30分许,在光明新区松白路公明汽车站路段将该车查获,并现场依法对该车进行查扣。

 

  2

  动态监管,精准打击

  一是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百日行动”,通过建立模型,对在深从事营运的、非营运的、不进站的、使用假牌的、非营运车来深营运的5类外地大客车进行数据分析,组织民警对逾期未审验、多次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假牌、套牌、“红眼客车”等违法车辆开展精准打击。

  7月22日下午,深圳龙华交警根据大数据分析,锁定一辆50次违法未处理的大客车,观澜铁骑快速出动,将其查获!

  二是将来深外地大客车数据与各场站数据进行碰撞,筛选出不进站上下客的违规大客车清单,逐一研判,逐车检查,对交通违法情况予以查处,对涉嫌非法营运的移交职能部门处理。

  3

  严把关口,实行“三必查”

  充分利用执法检查站、市际卡点等点位,结合卡口勤务,对外地大客车进行“三必查”:

  一查安全带使用情况。对安全带残缺不全的、不系安全带、司乘人员未尽到提示义务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查GPS设备使用情况。对车载GPS设备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的予以查处;

  三查交通违法处理情况。核查车辆的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凡是在全国(不仅限于深圳)有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虽已在异地审验但在深圳仍有未处理违法记录的,按规定予以查处。

  4

  有奖举报,社会共治

  市民可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举报在深运营外地大客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以奖励2000元。

  网友举报消息截图

  举报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1.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元

  2.大型汽车(7座以上)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经查实每宗予以奖励100元;以上每人每月 不超过500元

  3.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经查证属实的,超载1人奖励50元,最多不超过1000元

  4.客运车辆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500—1000元。包括刹车失灵的、车轮为“光头胎”的、安全带缺失、大客车夜间行驶灯光失灵的等情形。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2000元

  6.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2000元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2000元

 

  欢迎市民积极举报!

  严管外地大客车

  深圳交警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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