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7-08-04 06:57内容来源:南方新闻客户端
8月3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近日提起公诉的西乡交警中队原交通协管员谢某崧、侯某华及社会人员黄某标滥用职权案,一审获判。
8月3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近日提起公诉的西乡交警中队原交通协管员谢某崧、侯某华及社会人员黄某标滥用职权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谢某崧、侯某华任职西乡交警中队交通协管员期间,通过经营报刊亭的被告人黄某标招揽车主,利用职务之便,有偿帮助车主消除违停记录四十余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谢某崧有期徒刑七个月、侯某华有期徒刑七个月、黄某标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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