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7-07-31 07:29内容来源:新华网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将按照假农药处理
为了有效贯彻6月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日前公布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新规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农业部根据农药助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限用助剂名单及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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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审查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表示,新《办法》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扩展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其次是完善了优先审查的适用条件;第三是简化了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第四是优化了优先审查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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