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7-07-19 10:5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想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却担心评审不能通过;已经申报了国高,却不清楚可以享受到哪些税收优惠。上周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最新税收政策研讨会”在观澜湖国际大厦举行。
研讨会上,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为诸多区内企业介绍了国高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为大家讲解了国高评审关注点及研发费用核算。丰富又实用的信息让与会人员赞叹不断,纷纷表示研讨会帮助大家理清了政策,在国高申报方面将更加有的放矢,对于国高的种种优惠政策也会充分使用。
据介绍,根据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国高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此外还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即2008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除了税收优惠,国高企业还享受人才安居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
另外,深圳各区都有针对国高企业的认定补贴,龙华区的国高补贴为20万元。(龙华新闻记者 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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