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7-07-07 15:32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为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做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联合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明确了有关创业投资企业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抵扣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规范了办税手续和税收征管流程,保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快速落地。本期将分别对公司制、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天使投资个人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如何享受?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主要政策内容有哪些?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如何计算投资满两年的期限?
满2年是指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投资时间从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算起。
三、可以进行抵扣的投资额有什么规定?
一是公司制创投企业的投资额是指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二是可以抵扣的投资仅限于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譬如,某创投企业用1000万元从某初创型科技企业股东的手中购买了30%该科技企业的股权,则该1000万元投资不能享受投资抵扣的优惠政策;而如果该公司是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取得科技企业的股权,则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四、什么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该口径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的规定执行,两年研发费用的总额占比计算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享受优惠的门槛,使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政策红利。
五、什么是创业投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的规定,并完成相关备案且规范运作;
3、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4、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须位于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
六、公司制创投企业如何进行备案?
目前,针对公司制创投企业享受相关投资抵扣优惠采取的是备案管理方式,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作证该投资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料则可留存备查,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
七、何时开始执行?
该项政策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税收试点政策。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如何享受?
一、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具体政策内容有哪些?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如何计算投资满两年的期限?
投资满2年是指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实缴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需要注意的是,该投资年限规定仅强调合伙创投企业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取消了对合伙人对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须满2年的要求,简化了政策条件,更有利于企业享受优惠。因此,对于合伙人或合伙人数变动的情况,无论新的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是否满2年,均不影响新合伙人享受税收优惠。
例如,某合伙企业于2017年12月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2018年3月某新合伙人入伙,至2019年12月1日合伙企业对科技企业的投资满2年,则新合伙人可享受投资抵扣税收优惠。
三、可以进行抵扣的投资额有什么规定?
首先,进行抵扣的投资仅限于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其次,有限合伙创投合伙人的投资额,按照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比例确定,而出资比例则是按投资满2年当年年末各合伙人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比例计算。
按照规定,合伙创投企业需要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因此,对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合伙人数变动的情况下,仅限于合伙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满2年备案前的合伙人适用,并按照当年年末的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计算投资额。投资满2年年末之后进入的合伙人,在有限合伙创投下一次投资满2年年末时计算抵扣额度。
四、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如何进行抵扣?
考虑到法人合伙人可能会投资多家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而不同的合伙创投企业盈利能力、分配水平存在差异,因此政策允许法人合伙人对其投资的多个合伙创投企业进行合并抵扣,即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可合并计算其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抵扣。
法人合伙人可抵扣的所得,不仅包括合伙创投企业转让该初创型科技企业股权取得的所得,还包括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其他股权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
五、合伙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如何进行抵扣?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个人合伙人的投资抵扣原则,基本与法人合伙人一致,都是在合伙人层面进行抵扣,可按照“先分、再抵、后税”的方式进行操作。
先分,首先是按照约定比例计算合伙人分配的经营所得,其次是按照实际投资额比例进行计算可抵扣的投资额。
再抵,是指在合伙人层面抵扣可抵扣的投资额,此处可抵扣的仅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税的经营所得,不包含合伙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此可见,可抵扣的不仅包括合伙创投企业转让初创型科技企业的股权取得的所得,还包括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其他股权转让所得等。
后税,是指个人合伙人以投资额抵扣完经营所得后,再按照投资抵扣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合伙人的抵扣政策需注意什么内容?
1、两个比例有所不同。首先在计算分配的经营所得时,用的是合伙协议约定比例或合伙份额占比的概念;其次,在计算可抵扣投资额时,则是按照对创投企业投资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计算,而非认缴出资比例。
2、与法人合伙人的合并抵扣不同,个人合伙人投资多家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不得跨企业计算抵扣额。
3、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投资,必须是合伙企业直接以现金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包括合伙企业通过其他合伙企业进行的间接投资,简单地说,“层层嵌套”的合伙架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七、什么是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规定,并完成相关备案且规范运作;
3、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4、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须位于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
八、合伙创投企业及其法人合伙人如何履行备案手续?
1、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以及分配所得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
2、法人合伙人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其他证明材料均可留存备查。
九、合伙创投企业及其个人合伙人如何履行备案手续?
1、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合伙企业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应按年度分别备案。
2、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后至投资抵扣完毕的每个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
十、何时开始执行?
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试点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试点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可以按照优惠政策执行。
举个例子
某有限合伙创投企业2015年9月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300万元,该投资符合投资抵扣税收优惠相关条件,李先生(LP)2017年9月对创投企业实缴出资600万元,占全部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的50%。创投企业2017年实现年度经营所得100万元,对李先生的分配比例为60%。
(1)李先生可抵扣投资额总额=300万元×70%=210万元
(2)李先生分得的可抵扣投资额=210万元×50%=105万元
(3)李先生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100万元×60%=60万元
因此,李先生可抵扣的投资额为60万元,还有45万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如何享受?
此次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天使投资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是继企业从事创业投资享受投资抵扣优惠后,第一次将投资抵扣政策扩大到个人投资者,这是我国分类税制下个人税收优惠的一次全新政策尝试。对个人创业投资的优惠,将进一步激发民间的创新创业活力,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天使投资个人的具体政策内容有哪些?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这一规定与创业投资企业的规定类似,但是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仅仅是股权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与被投资企业所有相关的所得。
二、什么是天使投资人?
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且与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的任一时点,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3、享受税收试点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其注册地须位于规定的试点地区。
三、若被投资企业中途注销,投资额尚未抵扣完的如何处理?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如何履行相应的涉税管理手续?
天使投资个人的手续办理概括起来为“备案+报告+登记”:
1、备案环节,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天使投资个人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报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其他资料均可留存备查。
2、报告环节,天使投资个人进行股权转让投资抵扣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抵扣情况。
3、登记环节,初创科技型企业办理注销清算的,天使投资个人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情况登记,并在下一次申报投资抵扣时,向抵扣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注明注销清算等情况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及前期享受投资抵扣政策后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
五、向何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投资抵扣申报?
一般为所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因此,进行投资抵扣时,被投资企业未上市的,在被投资企业所得地进行投资抵扣;若是被投资企业上市的,应向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限售股转让税款清算,并进行投资抵扣;若被投资企业注销的,纳税人还留有未抵扣完的投资额,则应在转让其他符合条件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在地进行投资抵扣。
六、何时开始执行?
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试点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可以按照优惠政策执行。
举个例子
天使投资个人李先生2015年9月投资于深圳的初创科技型企业A公司,实缴出资均为1000万元,占股比例为10%。2017年9月,李先生获得A公司派发的股息20万元,10月李先生转让A公司5%的股权,获得现金800万元。
(1)李先生对A公司的投资可以抵扣的投资额为700万元(1000×70%)。
(2)2017年9月李先生获得股息20万元,无法享受投资抵扣,需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
(3)10月,李先生转让A公司股权,应纳税所得额=800-1000÷10%×5%=300万元,抵扣后在现阶段无需缴纳税款,剩余400万元(700万元-300万元)可结转以后年度进行抵扣,直至抵完。(龙华地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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