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桂红2017-07-07 07:22内容来源:深圳微时光
从2013年起,深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市月最低工资的80%,2017年6月起,深圳最低工资调整至2130元/月,这也就意味着失业保险金从之前的1624元上涨至1704元。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上涨之后
还有一些钱也会跟着上涨
具体如下
养 老 金
根据规定
深圳月基本养老金构成为
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统筹养老金的具体计发办法为
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
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
在其他条件没有变的情况下
2017年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要比2016年退休的多一些
生 活 护 理 费
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
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
一级-60%、二级-50%
三级-40%、四级-30%
平均工资上调之后
生活护理费也会跟着增加
一级伤残护理费由之前的4051.8元
增加到44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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